衬塑管道工艺管道布置规定
来源:衬塑管道厂家 作者:衬塑管道事业部 日期:2019-08-20
衬塑管道工艺管道布置规定
1.1 衬塑管道工艺管道布置
1.1.1 多层管廊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热介质的管道布置在上层;必须布置在下层的热介质管道,不应与液化烃管道相邻布置;
b) 气体管道布置在上层;
c) 液体的、冷的、液化烃及化学药剂管道宜布置在下层;
d) 腐蚀性介质管道宜布置在下层,且不应布置在驱动设备的正上方;
e) 低温冷冻管道、液化烃管道和其它应避免受热的管道不宜布置在热管道的上方或紧靠不保温
的热管道;
f) 公用物料管道中的蒸汽、压缩空气、燃料气宜布置在上层;
g) 工艺管道视其两端所联系的设备管口的标高可以布置在上层或下层,以便做到“步步低”或
“步步高”。应注意工艺要求自流的管道不应在管廊上形成高点或低点。
1.1.2 氧气管道与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管道共架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氧气管道应布置在一侧,不宜敷设在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管道正上方或正下方;
b) 平行敷设时,两类管道之间宜用有不燃物料管道隔开,或其净间距不小于210 mm。
1.1.3 氢气管道与其它管道共架敷设时,氢气管道应布置在最上层。氢气管道不应采用地沟敷设。
1.1.4 有毒介质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除有特殊需要外不得采用法兰或螺纹接连。有毒介质管道应有
明显标志以区别于其它管道,有毒介质的管道不应埋地敷设。
1.1.5固体物料的管道布置要求如下:
a) 固体物料或含固体物料的管道布置时,应使管道尽可能短、少拐弯和不出现死角;
b) 固体物料支管与主管的连接应顺介质流向斜接,夹角不宜大于41°;
c) 固体物料管道上弯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道公称直径的六倍;
d) 含有大量固体物料的浆液管道和高粘度液体管道宜有坡度。
1.1.6 在水平管道上改变管径时,为保持管底标高不变应选用偏心异径管。
1.1.7 需要热补偿的管道,应从管道的起点至终点对整个管系进行分析以确定合理的热补偿方案。
1.1.8 敷设在管廊上要求有坡度的管道,可通过调整管托高度或在管托上垫块的办法来解决。对于放
空气体总管(或去火炬总管)宜布置在管廊柱子的上方,以便于调整标高。
1.1.9 布置与转动机械设备连接的管道时,应使管道的机械振动固有频率、机械设备的振动频率、气
体管道的音响频率不互相重合,必要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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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衬塑管道与产生脉冲振动源的机械设备之间采用柔性接头连接;
b) 增设脉动减衰器或孔板;
c) 通过管道振动分析,合理设置缓冲器,避开共振管长,尽可能减少弯头、合理设置支架。使
气(液)柱固有频率、管系的结构固有频率与激振力频率错开。
1.1.10 在有振动的衬塑管道上弯矩大的部位,不应设置分支管。
1.1.11 在易产生振动的管道(如往复式压缩机、往复泵的出口管道等)的转弯处,应采用弯曲半径
不小于1.1DN 的弯头连接。分支管的连接宜顺介质流向斜接。
1.1.12 从有可能发生振动的管道上接出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40 mm 的支管,不论支管上有无阀门,
连接处均应采取加强措施。
1.1.13 自流的水平衬塑管道应有不小于0.3 %的顺流向坡度。
1.1.14 进、出装置的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管道,在装置的边界处应设隔断阀和“8”字盲
板,在隔断阀处应设平台,长度大于或等于8 m 的平台,应在两个方向设梯子。
1.1.15 液化烃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液化烃管道应地上敷设。如受条件限制采用管沟敷设时,必须采取防止气体在管沟内积聚的
措施或防火措施;并在进出装置及厂房处密封隔断;
b) 液化烃管道穿越铁路或道路时应敷设在套管内。套管上方最小覆盖厚度,从套管顶到轨底应
为1.4 m,从套管顶到道路表面为1 m;
c) 在两端有可能关闭且因外界影响可能导致升压的液化烃管道上,应采取安全措施;
d) 液化烃管道不应穿过与其无关的建筑物;
e) 液化烃管道的热补偿,宜为自然补偿或采用“冂”型补偿器;